訃聞是家屬向親友傳達親人過世用的文書,內容要寫明亡者姓名、對他(她)的稱謂、死亡時間、地點、生卒年月日和年歲、治喪時間、地點、葬法等,以方便收到訃聞的親友們能知道亡者的情形及治喪方式,做好參加葬禮的準備。
隨著時代變遷,越來越多人改用白話訃聞,用白話文撰寫訃聞時,較沒有框架,可以更彈性、感性、自由發揮,能順暢表達家屬內心的情感,不受傳統訃聞格式限制,編排上也可以有所變化,以符合現代人的生活習慣和用語。
雖然沒有固定格式的限制,撰寫白話訃聞時仍應注意以下內容:
- 明何人死亡,包括亡者的姓名、稱謂(發訃聞的人如何稱呼)、年齡、生日。
- 過世者何時死亡?死亡地點?為何死亡?若不願公開也可以省略。
- 告別式上家奠、公奠日期、時間、舉辦地點和流程。
- 要讓收到的親友們知道是誰發了這份訃聞,並且能清楚知道亡者和發訃者之間的關係。
- 訃聞的書寫可以比較感性,暢抒家屬對亡者的感情及葬禮的舉辦內容。
- 如果喪禮或葬禮的舉辦方式較特別,或有要特別聲明的,也可以註明。例如:不收奠儀、懇辭花籃……等。
- 如果希望親友特別著裝,或參加喪禮時有特別要求,也要寫清楚。例如:希望穿著正式服裝,或希望穿特定顏色服裝等。
- 撰寫訃聞時,對於稱謂,不論男女,應多予尊重,傳統寫「未亡人」並不妥,切務繼續使用。除了夫、妻等稱呼外,「摯愛」、「伴侶」、「愛侶」等也都可以使用。